《北京晚报》是由北京日报社主办并主管的综合性晚报,在中国首都出版的小型综合性晚报。由北京市党委宣传部下属的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并主管,属于中共的党产报刊。1958年3 月15日创刊。北京日报社出版。1964年由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报头。《北京晚报》为日报,日出4开24版,每周三、五出32版,每周四出40版(楼宇周刊),涵盖政治、社会、经济、体育、文化及商情等各类信息。零售价5角,2008年9月22日起调整为1元。 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于1966年7月21日停刊,1980年2月15日复刊。日刊。4开1张,周末和星期日出4开2张。向国内外发行。日发行量85万份(1988)。
北京晚报声明公告登报范围:
1 、遗失声明:如房屋所有权证、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、车辆购置税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章类(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、法人人名章等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IC卡)、银钱收据、卫生许可证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车辆合格证书,房地产经纪人证、记者证、身份证、护照、建筑师证、医师资格证、医师执业证、导游证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、海运提单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遗失声明等
2、注销公告:公司注册号注销
3、减资公告:公司注册资本减资
4、歇业公告:公司歇业
5、清算公告:公司清算
登报手续:
1、营业执照遗失<公司营业执照(正、副本)复印件>
2、身份证遗失<本人身份证复印件>
3、公司注销<公司营业执照(正、副本)复印件、股东会(董事会)决议书>
4、变更公告<营业执照正(副)本复印件、相关变更内容>
5、股权转让<营业执照正(副)本复印件、相关股权转让协议>
6、减资公告<营业执照正(副)本复印件、并提供原注册资本和减至注册资本的数据(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有变化的也应提供相应数据)>
7、清算公告<营业执照正(副)本复印件、股东会(董事会)决议、清算组成员、联系电话>
其它: 商业声明(离职声明、律师声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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